
然而,买了所谓的全险之后,你的潜意识里一定觉得:只要出险什么都不用担心了。 也难怪经常看到新闻报告,一些司机全责撞伤人后不仅对伤者不闻不问,还大言不惭地说: 我有全险,不怕。 其实,“全险”这个词很有迷惑性。到底什么叫“全险”?责任越多越好吗?保额越高越好吗?没人说得清楚,保险公司也从来没有明确定义过这个词。 在我看来, 真正全面的车险应该从保险责任出发,做到“主要风险保障有力,次要风险量力而行”。 主要风险指驾驶行为造成的影响最大的潜在风险。与之相比,影响较小的潜在风险就是次要风险了。 比如,驾车不慎撞到人,与非碰撞造成的车漆划痕相比,前者的影响肯定大于后者。因此,第三者责任险肯定比划痕险重要得多。 这个例子背后是一个被许多人忽视的道理: 买车险,其实应该先看人再看车。 人比车贵
车险主要考量的问题是人
为什么人才是车险应主要考量的问题,其实我们的政府给出了答案。 如果车祸对个体带来的伤害累积到足够多,就会变成社会矛盾和风险。 这是交强险产生的背景:任何情况下,受害人都能得到有效、及时的赔偿。 但交强险和社会医疗保险很像,都只追求最广泛的覆盖范围,而不追求保障的深度。 比如,如果驾驶者因驾驶疏忽造成路人身亡,在只投保交强险的情况下,最多可获得的赔付额只有18万元。这显然无法满足受害人家属的合理赔偿诉求。 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赔偿,往往以该地区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为标准。 换句话说,在北京、上海等经济发达地区,因驾车致死引发的赔偿,动辄几百万以上的案例并不鲜见 ,仅靠交强险根本无法满足。 如果之前投保了300万元保额的第三者责任险,那么对于事故双方来说它都堪称雪中送炭。这是商业车险的一项重要功能。
解决了事故造成的第三方损失,下一步就是考虑你自己的问题了。
当车辆外借他人驾驶,或自己驾车搭载他人时,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驾乘人员的人身伤亡,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或民事赔偿责任。
对车主来说,你不能保证车上每个人都有意外险,所以买一份驾乘险也非常有必要。
最近朋友圈频繁出现驾乘险的推广。
问: 为什么车险都建议绑定驾乘意外险?
答: 因为不怕你没保险,就怕没保险的人坐上你的车,万一出事了,赔又赔不起,不赔又不行。
最朴实的文案,但说得有道理!
很多车主比较了解的是“车上人员责任险”。也会问: “我已经投保了车上人员责任险,为什么还需要投保驾乘险?”
事实上不存在任何一款保险产品能够全面地覆盖所有风险,且售价便宜。
从保险产品精算的角度来说,所开发的保险产品承担的保险责任越多、保险金额越高,保费就越贵。
因此,往往需要不同产品间的互补, 车上人员责任险与驾乘险的关系亦是如此。
因此,为了提高保险的保障效果,全方位地保障生命财产安全,我们不单要购买座位险,还要购买驾乘意外险,完善驾乘保险体系,才能提供最安心全面的保障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