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分录怎么写(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怎么做会计分录呢?)

时间:2024-11-10 08:55:52

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怎么做会计分录呢?

解答:

狭义的“以前年度损益调整”,就是一个会计科目。

企业执行《企业会计准则》的情况下,发现以前年度的会计差错,且该会计差错涉及到损益并且重要,也可以追溯调整,故而采取“追溯调整法”,在会计处理时涉及到以前年度损益科目时,用“以前年度损益调整”科目替代。

案例:税务局在2024年9月稽查发现,甲公司在2023年11月收到一笔货款113万元计入到“应收账款”贷方,货物已经在2023年12月发出(有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运输发票等证据)。因为购货方没有及时索取发票,甲公司截止2023年12月关账时也没有会计核算确认收入和申报纳税,在2024年5月31日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也没有将该笔收入作为应税收入。税务稽查发现后,定为偷税,对企业按照补缴税款的0.5倍罚款。

该批货物成本为60万元,甲公司也没有结转,依然保留在“库存商品”科目。

解析:

货款已经收到,货物已经发出(控制权已经转移),无论是会计核算还是税务处理,都应在2023年12月确认收入,并规定申报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等。

针对该项会计差错,应按照如下步骤做会计分录:

1.补充确认收入等:

借:应收账款 113.00万元(冲减已挂账的往来科目)

贷: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0.00万元(替代“主营业务收入”科目,补充确认收入)

应交税费-应交增值税(销项税额) 13.00万元(补充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)

同时,补充确认成本:

借: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0.00万元(替代“主营业务成本”科目)

贷:库存商品 60.00万元

2.补充确认城建税、教育附加等:

借: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.56万元(替代“税金及附加”)

贷:应交税费-应交城建税 0.91万元

应交税费-应交教育费附加 0.39万元

应交税费-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0.26万元

3.确认需要补缴的企业所得税:

应调增所得额=100-60-1.56=38.44万元(不考虑收入调整对业务招待费、广宣费等限额扣除的影响)

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=38.44万元×25%=9.61万元

借: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9.61万元(替代“所得税费用”)

贷:应交税费-应交企业所得税 9.61万元

4.调整对留存收益的影响:

会计差错更正后增加的净利润=(100-60-1.56)-9.61=28.83万元;

新增的净利润,按规定新计提“盈余公积-法定公积金”,已经提足的可不再补提;同时,“以前年度损益调整”科目需要结平(余额为0)。

借: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8.83万元(替代“本年利润”科目)

贷:盈余公积-法定公积金 2.883万元

利润分配-未分配利润 25.947万元

从上述案例的会计分录中可以看出,“以前年度损益调整”科目完全就是一个过渡性的科目。